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大会在北京圆满落幕,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现行标准下全国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再次吹响了扶贫攻坚的“冲锋号”。然而长期以来,我区扶贫脱贫工作普遍使用漫灌手法,低效的根源在于无法实现“精准化”,甚至滋生腐败。实现精准扶贫,要解决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评估三个方面的问题,而将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应用到扶贫工作中,开展大数据精准扶贫,可有效把贫困人口找出来,把致贫原因摸清楚,把帮扶措施落到位,把扶贫政策送到家,从而助力打赢我区扶贫攻坚战。
一、我区精准扶贫工作中运用大数据的必要性
1、大数据甄别贫困人口更快速、更精确
识别贫困人员是开展扶贫工作的源头。以传统的建档立卡机制,并不能确保扶贫人员的精准识别。正确衡量个体的贫困程度,就必须从多个维度来考虑贫困的标准,包括支出、教育、健康、权利等多个维度,并且保持数据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大数据精准扶贫就是采用大数据技术采集,比对内、外部数据,对贫困人员实施全面真实地识别与评估,为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与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通过为每一位贫困户建立“贫困指数”,甄别出最贫困的乡、最贫困的村、最贫困的户,使贫困深度看得见、摸得着,实现由定性到定量的精准转变。
2、大数据让扶贫措施精准到位
识别出贫困对象后,如何实现精准扶贫仍然面临巨大挑战。不同的贫困类型要求不同的扶贫模式,盲目拨款不仅无法将政策切实落到真正贫困的地区、家庭和个人,更无法解决多样的贫困诉求。然而,在建档立卡、项目资金、遍访等内部数据的基础上,通过与民政、教育、财政等部门数据、互联网数据对接以及大数据分析,可实现致贫原因的精准分析,并协助制定精准的扶贫措施。从而围绕因人因地施策,把产业脱贫、搬迁脱贫、生态脱贫、教育脱贫、保障脱贫等措施,落实到每一个贫困户,真正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从而实现精准帮扶和精准脱贫。
3、大数据监测和评估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运用大数据技术还可以全面、动态地掌控扶贫项目实施与资金的使用进度情况,保障扶贫项目精准到位、合理开发,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有效地运行,最大程度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实现扶贫的精准管理,除了要确保扶贫资金准确到位之外,更要根据实际变化,对扶贫对象、扶贫标准进行及时调整,确保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管用,采用大数据手段采集与贫困人员、扶贫项目等内、外部的相关数据,健全贫困监测指标体系,可真实、准确、科学、合理地评估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状况及扶贫项目效益,为制定科学扶贫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大数据在助推精准扶贫进程中的应用成效
1、大数据网络确保精准扶贫信息真实准确
通过构建大数据扶贫系统和服务平台,应用大数据技术,让分散在不同地区和部门的碎片化信息联通共享,实施数据对比分析与综合评估,能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和失误,把贫困人口有效精准的筛选出来。
2、大数据助推精准扶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电商扶贫一方面能够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相关部门依据贫困地区的现有资源,通过政策优惠、资金支持、社会扶助等方式扶持开发适应其环境的主导产业,驱动相关产业及应用技术的发展,鼓励大众创业,营造完整的信息技术产业链条;另一方面则推动“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实现传统农业由分散化到集约化的跨越。将农产品的销售纳入网络产业链之中,根据供求信息直接对接相应产品,完善农产品的品牌建设,为大数据电商扶贫提供可持续性的技术指导。
3、大数据有利于精准扶贫成果惠利于民
通过人机界面的交互性扩大信息服务渠道以满足贫困者的民主诉求是大数据视域下精准扶贫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当地政府应整合开发现有扶贫资源,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信息查询、投诉举报、信息互动等服务。服务平台的建设一方面促进扶贫开发多元参与,强化贫困地区群众参与精准扶贫建设的主人翁意识,增加对扶贫政策的责任感和认同感;另一方面通过评估考核对扶贫项目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反馈,为精准扶贫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决策参考。
4、大数据推动精准扶贫过程更加公正透明
通过大数据精准扶贫管理平台动态化监测扶贫项目的更新进度,一方面及时了解贫困者的动态需求,提高扶贫资源配置的精确性;另一方面制定责任追究制,量化指标考核帮扶人员的工作绩效,通过信息平台的考核数据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从而强化帮扶人员的职责意识。在提升部门内部监管力度的同时也应注重完善社会监督平台建设,鼓励贫困地区群众参与民主监督,使扶贫工作在公正透明的环境下运行,确保扶贫项目的精准定位。
三、利用大数据实现深度精准扶贫是提升我区精准扶贫效果、突破精准扶贫瓶颈的最有效手段,为此建议:
1、发挥高校优势,形成政策+科研等精准扶贫合力。
高度重视和鼓励高校精准扶贫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在管理中积极引进科学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推进精准扶贫效率和信息化程度,科学制定多元化的脱贫方案,提高扶贫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构建农村信用大数据库,大力推进农村金融发展。
建立统一的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各部门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降低工作成本。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实现信用大数据跨部门、跨行业的应用,协调和带动更多的金融机构、信贷企业加入农村金融发展中,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依托互联网技术,扩大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
3、加大信息系统建设,动态监管扶贫成效。
一是促进政府部门与通讯、银行、第三方平台联动和合作,动态监督贫困人员的经济状况,跟踪扶贫工作,评估扶贫效果。二是完善基于扶贫管理过程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和高效利用。
4、积极推进大数据技术转化和试点,探索大数据精准扶贫新模式。
选择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大数据技术运用试点,积极推进大数据技术转化,在精准扶贫实际工作中检验信息化技术手段的效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推广大数据精准扶贫模式积累经验,消除技术转化中的不确定性。